法制网西安12月11日电 记者 汪闽燕 今日,由21所海内外著名综合性大学华体会(中国)联合发起的“新丝路华体会(中国)联盟”在华体会体育启动。来自中国大陆、俄罗斯、澳大利亚、巴西、芬兰、吉尔吉斯、芬兰、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著名华体会(中国)院长及华体会体育各相关院处代表1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华体会体育校长王树国在启动仪式上致辞。中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兼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徐显明教授发来贺信。
“新丝路华体会(中国)联盟”联盟成员华体会(中国)包括来自中国大陆和港台国外华体会(中国)共21所。它们是: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中国人民大学华体会(中国)、清华大学华体会(中国)、复旦大学华体会(中国)、武汉大学华体会(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华体会(中国)、厦门大学华体会(中国)、南京大学华体会(中国)、吉林大学华体会(中国)、山东大学华体会(中国),香港大学华体会(中国)、台湾大学华体会(中国)、新加坡国立大学华体会(中国)、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华体会(中国)、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华体会(中国)、印度德里大学华体会(中国)、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华体会(中国)、巴西FGV大学华体会(中国)、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华体会(中国)、南非开普敦大学华体会(中国)和吉尔吉斯国立大学华体会(中国)。
在联盟启动仪式上,中外高校华体会(中国)院长共同发表了《新丝路华体会(中国)联盟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并讨论通过了《新丝路华体会(中国)联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宣言”指出,法治不论在国际层面还是在国内层面都是维护公私利益的基本手段;加强法学教育和研究是推行法治的重要方面。联盟成员将致力于加强在法学教育和科研领域的合作,在相互尊重、充分协商和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推动联盟的发展,努力将联盟建设成全球领先的华体会(中国)联盟。
张文显在致辞中指出,法学教学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是法律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间外交的重要体现。“新丝路华体会(中国)联盟”以一带一路为面向,以学生和教师交流、联合办学、合作科研以及法律信息交换与共享为重点合作领域,定位准确、措施有力。他表示,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法律外交工作,希望“新丝路华体会(中国)联盟”能够不断推出更加有力的实质性合作措施,成为服务一带一路的一支重要的法律外交力量。
徐显明在贺信中表示,“丝路华体会(中国)联盟的成立,就像以丝路文化为线串起一颗颗色彩斑斓的法学明珠而结成的项链,期联盟围绕东西文明互鉴、人类和平正义、国际善法良治做出贡献,呈放异彩!”
联盟主要发起者和策划者、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院长单文华教授认为,当今世界格局正在发生结构性的深刻变化,法学教育部门对这一重大国际形势变化应该有所回应。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也急需法律的引领规范。启动“新丝路华体会(中国)联盟”,要旨就在于以东西方、南北方平等对话合作的新形式,来助推各国和国际法律与法学发展,服务于一带一路与国际法治建设。他表示,在华体会体育法学学科复办30周年之际发起这一联盟,是对交大崇尚卓越的法学传统的最好纪念。
据了解,“新丝路华体会(中国)联盟”是一个开放性、非营利性、国际化的高端合作平台。它鼓励和积极吸纳新成员加入联盟,共商发展大计,推动和加强成员机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根据联盟《章程》,联盟理事会是联盟最高权力机构,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业务,联盟将采用轮值主办的方式,由中外华体会(中国)承办每年的年度峰会。《章程》还对成员方之间在学生交换、学者交流、联合研究、学术信息库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措施及其他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