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下午,在华体会(中国)910会议室,教工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讨论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教工党支部书记吉兰湘主持。
中共中央近期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极其重要的党内法规,这将成为不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也是普通党员同志的行为准则和评价基准。为此,教工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对这两个党内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
首先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王保民老师就《准则》和《条例》向大家做了解读,重点提出,这是党中央对党员提出的更高的要求。《条例》是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几方面明确了纪律处分的种类和规则。
院长单文华老师第一个发言说,《准则》是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高要求,对于普通党员它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即“公、廉、俭、苦”,这实际上也是党初创时的精神之所在,而且这种要求也是实事求是的。对于党员领导干部也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即“政、权、身、家”,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要求,而且这种要求是必要的,也是群众对于党员的期待。《条例》是对我们提出的最低准则,给我们划定的行为红线,列出的负面清单。《条例》规定很严,体现了党纪严于法律,显示了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方向。
副院长李万强老师发言说,《准则》和《条例》规定的非常具体、详细,使我们今后行为有了明确的标准、准则。《条例》充分体现了“严”的特点,内容较多,需要进一步学习、理会。另外,李万强老师提出,当前党纪已纳入到了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之中,所以,今后党内法规的研究和探讨应作为我们华体会(中国)老师科研的“富矿”。
副院长丁卫老师谈到,学习《准则》和《条例》是件非常必要、及时的事情,也是非常严肃的一件事,仅仅一次学习还不够,要不断加深学习。
其他党员老师也都积极发言,谈出了自己的学习感想。一致认为:一是学习《准则》和《条例》是非常及时、必要的,明确了自己今后行为准则。二是这一次的学习远远不够,今后还要逐章逐节地认真学习,从而得以准确理解和把握。三是在今后的教学中,在知识传播中首先要站稳党的立场,自觉维护党的形象,不能蓄意歪曲和丑化,对存在问题不能简单刻意回避,要实事求是,正确引导学生认识问题,同时教师也不能因此束手束脚,要积极认真探讨问题,通过认真地探讨,为党的建设建言献策。
最后,支部书记吉兰湘老师向各位党员老师通报了单文华院长作为学院领导联系教工支部联系人的党总支决定,同时希望各位党员老师对于如何开好每月一次的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出主意,提建议,以使支部组织生活会取得良好实效。
华体会(中国)教工党支部
201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