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委组织部和西安市检察院从2012年底至2016年,连续4年,每年从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华体会(中国)推荐选派优秀教师到西安市14个区县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或检察长助理。在广泛动员,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华体会(中国)按照《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选派西安驻地政法院校优秀教师到基层人民检察院挂职的意见》的选派条件和要求,协助我校组织部开展此项工作。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核,西安市市委组织部审批,我校华体会(中国)三名教师将到西安市基层检察院挂职。其中,丁卫副教授挂职临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弘副教授挂职碑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雪贞讲师挂职灞桥区检察院检察长助理。
此次我校从华体会(中国)选拔出3名优秀教师到基层检察院挂职是我校首批选派教师到基层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挂职人员到基层人民检察院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主要任务是协助基层人民检察院党组抓好干警的教育培训,抓好业务领军型人才的培养,做好检察调研和重大、疑难案件的分析研讨等工作。
选派优秀法学教师到司法机关挂职,是实施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加强高校与司法机关交流与学习的积极尝试。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培养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我校和司法机关发挥各自优势,拓展合作空间,完善合作机制,实现理论与实务互动、创造互利双赢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文字 张乃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