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6日至28日,香港中文大学华体会(中国)习超副教授访问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并就“法与经济发展”问题为华体会(中国)学子作学术报告。
12月28日上午,习超副教授在主楼E-910为华体会(中国)师生作了题为《法律、司法立法与经济发展:以中国为例》(Law, Judicial Lawmaking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Case of China)的学术报告会,报告由苏金远博士主持。
习超副教授在讲座中重点讨论了法与经济的互动关系。习超副教授首先回顾了当前西方研究法与经济关系的两种进路:新制度理论(A Neoinstitutionalist Approach)和法与金融理论(Law and Finance Approach);随后,针对上述两种理论都无法解释的中国现状,习超副教授创造性地提出中国司法系统,尤其是地方法院,在中国经济巨大成功中的积极作用。习超副教授认为地方法院,尤其是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在回应地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中发挥了能动的作用,有效弥补了国家制定法的不足,可以说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联邦体制”(Judicial Federalism, Chinese Style)。
发言之后,习超副教授还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随后,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院长单文华教授向习超副教授赠送纪念品。
习超副教授在讲座后参观了华体会体育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并与同学们就学术研究问题,尤其是法学实证研究方法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与同学们合影留念。
习超先后获中山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伦敦大学博士学位,现任香港中文大学副教授。习超副教授的研究兴趣主要包括中国法、比较公司法与证券监管、金融机构监管、法律与政治经济学。他主持和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课题各一项,曾在Routledge等国际著名出版社出版著作两部,在国际著名期刊上发表论文十多篇。他还曾获香港中文大学优秀研究成果奖和教学模范奖。
(文字/摄影: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