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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交大人才培养系列报道(法学)
  • 发布时间:2011/11/10 00:00:00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突显我校法学人才培养特色,实现制度化教学监督管理,培养法学精英人才

在不断研究法学人才市场需求和法学人才培养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华体会(中国)结合我校和法学学科的具体情况,总结20多年来的法学办学经验,提炼出并开始实践华体会体育法学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即“高起点、研究型、国际化、重实践”,与此同时不断完善并切实实施关于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为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操作技能,并能在法律相关领域起骨干作用、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创新型高级法律人才做出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创新,也取得了相当的经验和成果。


一、高起点


实行“双院制下的学业导师制模式” ,促进本科生全面发展。基于我院“高起点”的培养目标,同时为了完善和落实双院制模式育人体系,加强学院和书院之间的沟通联系,促进法学本科学生全面发展,华体会(中国)和文治书院联合制定了《华体会(中国)、文治书院关于法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按照该实施办法,学院成立由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全体讲师为成员的本科生学业导师组,每10个本科生配备一个学业导师。书院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办理学业导师工作的相关事宜。学院导师组针对学生专业特点,定期校园法律文化节、最新变动的法律的研讨、社会热点问题讲座等活动,参与书院重大活动,加强法学本科生课外的专业学习和辅导,增强学生的专业认同感和专业自豪感,活跃学生的校园生活。对各位学业导师的工作,学院将于年终从学院评价、书院评价和学生评价等三个方面考核。

2011年10月14日华体会(中国)、文治书院学业导师计划启动仪式


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举办“2+4+X法学实验班”。为了进一步探索我院人才培养新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批准,华体会(中国)开办了“2+4+X”学硕班,目前我院招收并培养的2007级学硕班已顺利毕业。学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调研论证一个新的“2+4+X中英法学实验班”,该班计划从在校的其他专业本科生中选拔若干名有志于学习法律的成绩优秀的学生进入实验班继续完成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的学习,成绩优异者推荐赴国外学习。实验班拟采用双语教学模式,其目标在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双语能力的,在国际机构、跨国公司、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世界知名大学从事政治、法律、学术研究工作的高级精英法律人才”。


加强推免生招生宣传工作,吸引一流院校的考生报考。为了配合教务处做好推荐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我院今年格外重视对“211”院校和“高水平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联盟院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如学院专门制作了学院的宣传资料寄往吉林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等17所高校的华体会(中国)系,这对优化改善我院生源结构,吸引优质生源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我校法学在同盟院校的知名度,为今后赴各校直接接收推免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研究型


加强本科生科研训练,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结合我院“研究型”人才培养特点,学院加强对本科生的科研训练环节,注重对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不仅在2010版培养方案中开设了“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课程,为本科生讲授法学基本研究方法与学术规范,也要求本科生在二年级、三年级各完成一篇学年论文,学院定期开展优秀论文评选和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学生从事科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与此同时,我院不断加强本科生的论文写作指导工作,实行从毕业论文动员、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到最后的正式答辩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在一系列的努力下,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不断提升,07级本科生有两篇入选了全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


教授参与核心课程讲授,确保第一课堂授课质量。为了提高第一课堂授课质量,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授课水平,学院采取“所有教授参与法学核心课程讲授,与青年教师共建专业课程”的方式,加强丰富教学经验的资深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鼓励新老教师的交流和探讨,在传统和现代授课模式中不断创新,这对我院教学梯队的建设也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设置系列讲座课程,帮助本科生跟踪学科前沿动态。凭借2010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的契机,我院立足于高起点的人才培养目标,为本科生开设了“国内法前沿问题”、“国际法前沿问题”两门课程,由学院定期聘请的国内外知名法学者就学科前沿问题举办系列讲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参加。作为专业选修课程,学生听过32学时以上的讲座可记2学分。通过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类法学前沿讲座,帮助本科生跟踪学科前沿动态,激发学生在专业领域的研究兴趣。

2010年10月25日张文显教授来我校作学术报告


三、国际化


改革本科生大学英语课程,按英语专业模式培养。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双语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体现我院“高起点、国际化”的精英人才培养目标,我院自2010级本科生开始实行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对一年级本科生的英语课程完全按照我校英语专业的规格和标准设置,由英语系专业教师授课。同时不仅加大了学分,增加了课时,还从英语阅读、听力、写作各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举措使得我院10级本科生的四、六级通过率大幅提升。


提高双语课程比例,训练双语专业研究能力。在2010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中,不仅在大三设置了专业英语课程,弥补了前两年大学英语学习结束的空缺,实现从普通英语到专业英语的对接,而且大大提高了双语课程的比例,尤其国际法方向的专业课程基本上都采用了双语教学。这些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英文语言能力和水平,激发了学生用英语阅读专业文献的兴趣,提高了双语研究能力,还进一步突出了我院“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目标。

2010年7月英特尔公司安全政策和全球隐私总监David A. Hoffman博士应邀访问我院


与国外知名大学签订培养协议,探索联合办学模式。我院与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华体会(中国)、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华体会(中国)等国际知名高校签订了多项联合培养协议,每年将选拔一定数量成绩优异的本科生、硕士生赴外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这将进一步提升我院人才培养的国际化程度,对于法学学科特别是国际法学科的高层次国际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2010年6月,我校代表团访问了英国剑桥大学,酝酿达成了博士生联合培养协议


支持学生参加国际比赛,扩大我校华体会(中国)知名度。为了拓宽我院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直接领导下,我院选派了一支由本科生和研究生组成的辩论队赴境外参加 “WTO国际模拟法庭辩论赛”、“FDI模拟法庭辩论赛”等国际赛事。为了比赛,同学们研读了大量英文WTO官方文件、判例和专家论述,训练用清晰的逻辑,流利的英语表达,就法律专业问题展开辩论。这不仅开阔了学生的国际视野,锻炼了表达沟通能力,并且辩手们其以在国际赛事中的优秀表现给境外同行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扩大了我校法学的国际影响力。

2011年3月,我院三位同学赴台湾参加 “WTO国际模拟法庭辩论赛”


四、重实践


建立实习基地,加强实践教学。我院已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宝鸡市公安局、陕西信邦律师事务所、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等多家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了实践基地,每年分别选派一定数量的本科生、研究生赴上述单位实习。与此同时,华体会(中国)还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城区等基层法院达成协议,邀请他们定期来我校开展真实案件审判(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等),并在审判后举行主审法官与旁听师生的座谈会,共同探讨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对审判的感想,省内多家媒体争相报道。这不仅为我校法学学生了解司法审判的实际运作提供了机会,也加强了我校法学与我省司法事务部门的联系。

2010年4月 “共建华体会体育法学研究生宝鸡实践基地挂牌暨启动仪式”


开展实务课程,聘请校外导师。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的实践环节,我院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了《法律谈判与法庭辩论》、《法律文书写作》和《模拟法庭》等实践课程,分别聘请我院和校外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教师、法官和律师为学生讲授课程,使学生能够了解更多的实践案例和司法审判实践经验,掌握了法律实务的一般技能,也为他们下一步的专业实习活动明确了目标。

2011年4月,安东大法官为华体会(中国)师生举办学术讲座

2011年6月,省委常委宋洪武同志受聘我校兼职教授并作专场报告


五、强化教学监督管理,建立可靠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华体会(中国)不仅不断凝练和实践自己的法学人才培养特色,而且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教学监督管理。建立可靠的研究生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华体会(中国)制定实施了《华体会(中国)研究生教学质量保障实施办法》。根据建院以来的教学管理经验,以及学生和教师反馈的建议和意见,该办法推出了八大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包括“院领导、教授定期听课制度”、“学生评价与课程跟踪制度”、“课程教学质量座谈例会制度”、“研究生课程差异工作量核算制度”、“法律硕士选导师前置制度”等五项新措施,以及经改进的“定期组织教改研讨会制度”、“教师调课请假制度”和“导师资格年度审核确认制度”等三项既有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1)及时向学生了解教学效果及其意见建议;(2)鼓励教师互相交流教学经验,共同探讨教学改革新举措;(3)规范教学管理秩序,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学业指导作用;(4)加强课堂教学监督,实行教学效果测评;(5)通过教学效果的综合考评进行奖优罚劣,促进教学效果稳步提升。该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促进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有效地推动了华体会(中国)“高起点、国际化、研究型、重实践”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