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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安德森大法官访问我校
  • 发布时间:2011/03/30 00:00:00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日前,应华体会(中国)的邀请,美国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Paul H Anderson大法官来访我校。

访问期间,安德森大法官面向全校师生做了两场精彩报告。第一场报告以“美国大法官论美国法律体系:联邦和州宪法,刑法,和司法系统的责任”为主题,在主楼A103举行。安德森大法官用其生动的方式和幽默的语言为我院师生讲解,并且在现场积极地和师生进行交流,通过和师生互动的方式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报告的主题。

第二场报告的主题是“美国大法官反思变革中的美国法律教育,律师执业标准,和法律职业的前景”。报告会在主楼E910举行,安德森大法官用其丰富、深厚的专业知识给师生介绍美国的法律教育以及法律执业情况,并且与现场的师生就法律职业的选择进行座谈。报告会由华体会(中国)副院长王保民主持。

3月25日,安德森大法官及其夫人在我校华体会(中国)副院长王保民带领下参观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田平利副院长出面迎接,并亲自带领安德森大法官参观了省高院气势宏伟的办公大楼,包括民事、刑事审判庭、集团诉讼审判大厅、审判委员会合议室以及法院图书馆。之后,安德森大法官与省高院田院长和各刑事审判庭庭长法官们进行了座谈,就双方感兴趣的刑事诉讼程序中“诉辩交易”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华体会(中国)外事秘书华雨婷参加了座谈会。

安德森大法官充分肯定了此次来交大访问的意义。通过交流活动,拓宽了中国学生对美国法学教育和司法职业的认识视野,安德森大法官对我校法学学子的学习热情和智慧给与了高度的赞扬。他表示非常期待与中国的法学教育界和司法实务界人士保持进一步的沟通和合作。

保罗·安德森,1994年7月1日被任命为美国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Minnesota Supreme Court)大法官(Justice),连选连任,任职至今。美国的法院系统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双轨制”,而多数州法院系统采取“三级模式”,包括基层的审判法院、中层的上诉法院和顶层的最高法院。安德森大法官是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的7位大法官之一,执笔过许多重要的司法判决书,发表过诸多论宪法和上诉问题的法学著作。

(文字:王钊;图片:郭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