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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保民:纵深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 发布时间:2023/10/11 08:52:53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分析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强调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形成国家法律制度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提高党依法执政和依规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制度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立足实际,明确党内法规的基本定位。一方面,从战略考量旗帜鲜明地提出“依规治党”基本方式,并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定位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另一方面,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党内法规从传统的纪律型规范向法治型规范转化。“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体系,增强党依法执政本领,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认识党规与国法的辩证关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科学处理党规与国法的辩证关系。党内法规不同于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制定主体、意志体现、制定程序、适用范围、调整对象、表现形式、实施保障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是两套相对独立的制度体系。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由于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所以依规治党较依法治国而言具有一种程序优先性,实践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成为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制度创新。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两者有机统一于“以人民为中心”的追求,统一于“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前提,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基础,统一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客观需要,统一于“德法结合”的治理模式,统一于党“执政治国”的现实实践。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同源法治精神、共襄法治建设,坚持二者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是党执政治国、管党治党的必由之路。

发挥互补性作用,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和依托。依规治党建立在对依法治国方式深刻认同的基础之上,离不开依法治国提供的经验支持,依法治国实践形成的法治环境也助力推进依规治党。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依规治党通过规范党领导立法工作,促进提升立法质量;通过规范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保障依法治国切实推进;通过要求全体党员模范守法,保障和引领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

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前提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建立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要做好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工作,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统筹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制度。在执行上要贯通执法和执纪,把纪律挺在前面,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文章发布于2023年10月10日西部法制报—西部法制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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